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暨沿黃九省區法院黃河流域司法保護工作推進會在山西呂梁召開。
黃河保護法是繼長江保護法之后的又一部流域保護法,將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會議要求,要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落實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服務保障國家大局,切實增進民生福祉,結合黃河流域司法保護特點,豐富完善預防性、懲罰性、恢復性司法措施,為保障黃河秀美安瀾提供更加堅強有力司法服務。
會議期間,黃河流域九省區法院通過并簽署《司法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山西倡議》。該倡議包括高度重視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助推水沙關系調節與防洪安全、大力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服務保障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強化全流域系統協同治理、構建環境保護多元共治格局等七個方面,為黃河流域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加強黃河流域司法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共同唱響新時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黃河大合唱”。(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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